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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15

在别的论坛看来的杀人板块规则 我们论坛是不是也有机会搞一个来玩玩

游戏十]最终总规则

新人请注意:下文中所有“白天”、“夜晚”、“一天”、“一夜”指的都是游戏时间,游戏时间的一天共有60个小时。其中夜晚24小时,白天36小时。请不要按地球自转的自然时间来理解。

另外,建议点击此处打印出本文细读。



游戏人数
游戏十有14名游戏者:2名杀手 vs. 7名庶民、1名束魂、1名诅咒、1名庇佑、1名蝴蝶夫人、1名招魂
游戏另设替补游戏者,至少2人。




游戏角色和特权

2.1 杀手
两名杀手相互知道对方的身份,每夜合作杀一人。
杀手可以自杀。但如果因为杀手自杀而导致杀手全灭,照样判杀手负。

2.2 一击必杀
杀手主动放弃一夜杀人权力,下一夜再杀人就出现一击必杀。
杀手发动一击必杀的夜晚,束魂和蝴蝶夫人都无法阻止杀手杀人。但是庶民的有效祈祷可以保护被祈祷者逃过一击必杀。
杀手发动一击必杀的夜晚,任何特权均不能处死杀手。两名杀手合作发动一击必杀时,两名杀手都不能被特权处死。束魂对杀手发动的连续两夜空束也必须从下一夜从头计算。
杀手杀人失败不算主动放弃杀人权力。

2.3 杀人宣言
杀手杀人时需写一篇不少于100字的杀人宣言。
杀人宣言禁止抄八竿子打不着的书,必须根据游戏剧情进行合情合理的原创。
杀人宣言不得少于100字,但杀手自己写当夜杀人剧情的话,则杀人宣言可以不拘字数。
杀手没有义务必须写杀人剧情。如果有兴趣自己来写,就必须是原创。抄书的话,不如不写。
天神没有义务一定要用杀手写的杀人剧情。如果天神觉得杀手写的杀人剧情粗制滥造,可以拒绝使用杀手写的剧情,由天神自己来写剧情,并要求杀手继续提交符合要求的杀人宣言。
杀手为了通过杀人宣言或剧情栽赃陷害他人,故意在杀人宣言或剧情中引用大家熟知的经典文字(动漫对白、电影台词、文学作品),不超过杀人宣言或剧情长度的1/3的,视为合理的战术,不算抄书。

如果杀手未能在天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杀人宣言,视为杀手主动放弃当夜杀人权力。天神第二天早上公布无人死亡,但不公布原因。

只有杀手杀人成功的情况下天神才公布杀人宣言或杀人剧情。如果杀人失败,天神不公布当夜杀人宣言或杀人剧情。

2.4 束魂
每夜束魂者可以通过短消息寄给天神一个人的名字,束魂这个人。如果这个人刚好是当夜杀手要杀的人,则束魂成功,这个人不会死。第二天早上天神宣布无人死亡,并公布谁当夜被束魂。
被束魂活过来的这个人当天因为魂不守舍,可以参加讨论,但不能参加投票和生死投票。
如果束魂者当夜要束魂的人没有被杀手所杀,则束魂落空,天神第二天不公布谁当夜被束魂,被束魂的人也可以讨论和投票。
如果束魂者连续两夜束魂同一个人, 但这个人这两夜都没有被杀手所杀,则束魂术失败,这个人因为束魂术失败而死亡。第二天天神宣布杀手的杀人宣言时同时宣布此人死亡,但不说明此人是死于束魂还是死于蝴蝶夫人的牵连。(这实际是赋予束魂者每隔两轮杀一人的权力。如果束魂者认定了杀手,可以用这种方式将杀手处决。)
[注意:如果束魂连续两夜束同一人,但这个人这两夜中有一夜被杀手所杀,无论是前一夜还是后一夜,都不会产生束魂术失败此人死亡的后果。]

2.5 诅咒
诅咒者每夜可以通过短消息寄给天神一个人的名字,诅咒这个人。被诅咒的人,第二天投票时会被多计一票。
天神只是在到公布计票结果时才公布谁因为诅咒多了一票。如果诅咒和庇佑者的庇佑相抵消,则根本不公布。

2.6 庇佑
庇佑者每夜可以通过短消息寄给天神一个人的名字,庇佑这个人。被庇佑的人,第二天投票时会被少计一票。
天神只是到公布计票结果时才公布谁因为庇佑少了一票。如果庇佑和诅咒者的诅咒相抵消,则根本不公布,如果被庇佑的人的得票本来就是0,也不再公布他被庇佑。

2.7 招魂
招魂者在整局游戏中有两次权力召唤一位死者复活一个白天,被招魂者可以自由发表分析、参加投票。
无论被杀、被束魂、被株连、还是被投票处决的死者,都可以被招魂。
天神在公布当夜死者的同时公布当天谁被招魂。被招魂者从天神公布之时起自动复活。到当天被处决者产生之时自动死亡。
两次招魂可以对同一个死者使用。
如果从天神公布被招魂者到当天被处决者产生,被招魂者都没有发言和投票,算招魂失败。不计算为招魂者使用一次权力。

2.8 蝴蝶夫人
蝴蝶夫人每夜可以通过短消息寄给天神一个人的名字,选择此人与自己共舞。
被选中的游戏者当夜单独行使的杀人、束魂、诅咒、庇佑四项特权都会失效。

但是庶民的祈祷不会因为蝴蝶夫人而失效,两名游戏者合作行使的特权也不会失效。
例如两名杀手合作杀人时,其中一人被蝴蝶夫人选中去跳舞,不影响另一人杀人。

对蝴蝶夫人行使的任何特权,效果同时也及于蝴蝶夫人的舞伴。(相当于杀/束魂/诅咒/庇佑/祈祷蝴蝶夫人,同时也就杀/束魂/诅咒/庇佑/祈祷了蝴蝶夫人的舞伴)
对蝴蝶夫人的舞伴行使的任何特权都无效。
蝴蝶夫人的特权不能对自己行使。

2.9 庶民
每个庶民(即除职业者之外的其他平民)每夜可以通过短消息向天神提交一个游戏者的名字,为他祈祷。
如果一夜有n个庶民为同一人祈祷,则被祈祷的游戏者当夜不会因为任何特权死亡。
n=还活着的庶民人数/还活着的杀手人数;且n>1
如果除出来n不是整数,按小数位进一取值。(如3.5就取值为4)

例如,7个庶民2个杀手的情况下,7/2=3.5,所以需要4个庶民为同一个游戏者祈祷才能生效。
6个庶民2个杀手的情况下,6/2=3,所以需要3个庶民为同一个游戏者祈祷。
6个庶民1个杀手的情况下,6/1=6,所以需要6个庶民为同一个游戏者祈祷。
2个庶民2个杀手的情况下,2/2=1,任何祈祷都不再生效。
无论什么情况下,只有一个平民的祈祷绝对不会生效。

2.10 庶民的转职
7位庶民之中,3位庶民具有职业者潜质,3位庶民具有杀手潜质,还有1位庶民同时具备这两种潜质。每位庶民具有什么潜质只有天神知道。
具有杀手潜质的4位庶民中有1位可能转职成杀手,具有职业者潜质的4位庶民中有1位可能转职成职业者。

如果游戏的前6位死者中出现1位杀手之时,触发转职条件。1位杀手潜质的庶民转职成杀手,同时1位职业者潜质的庶民转职成职业者。
天神在游戏开始之前抽签决定每种潜质的庶民的转职顺序,如果排在前面的庶民在转职之前死亡,排在后面的庶民递补。同时具备两种潜质的那个庶民在两边转职队列中都排在最后一位。
一种潜质的庶民在转职前就全部死亡,不影响另一种潜质的庶民转职。

庶民转职而成的杀手和其他杀手合作杀人。
庶民转职而成的职业者转职为空缺职业,2个以上职业空缺则转为先死者的职业;几位职业者同时死亡无法确定先死者时,按照死者是被杀手所杀〉被束魂所杀〉被蝴蝶夫人所株连的顺序确定。如果没有职业空缺,庶民转职时可以自由选择转职成束魂、诅咒、庇佑、招魂、还是蝴蝶夫人,并且天神会向两名同职业者开放职业者工会,让两名同职业者取得联系,合作行使权力。
转职者从转职后的第一夜开始行使权力。

2.11 到天亮之前10分钟,游戏者都可以更换自己行使特权的对象。
除了蝴蝶夫人,其他人的特权都可以对自己行使。
游戏者可以在白天给天神寄出行使特权的短消息,但是要等到下一夜结束才能产生效果。例如:第一夜里寄出的行使特权的短消息,第一夜结束时生效;第一天和第二夜中寄出行使特权的短消息,第二夜结束时生效;依次类推。

2.12 杀手和平民行使特权的短消息必须寄给“神的使者”这个ID,才视为有效。
给“神的使者”写短消息的快速链接是:
[url]http://www.doggiehome.com/message.php?action=write&touid=90385[/url]




游戏流程

3.1 报名
报名方法由天神在报名帖中另行公布。请各位报名者到时关注报名帖。

3.2 签到
天神在报名帖中会公布游戏正式开始的准确时间。
到时天神将准时贴出《游戏者名单》,并用论坛短消息通知所有正选游戏者他的身份和游戏专用马甲,意味着游戏正式开始。24小时之内,游戏者应当检查自己的论坛短消息,并用游戏专用马甲登录,在《游戏者名单》后跟贴签到。
24小时之内未跟贴签到者,视为自动退出游戏。由天神通知替补入替。

3.3 游戏分为夜晚和白天两种时段交替进行。
游戏开始之时是第一夜,第一夜之后是第一天,第一天之后是第二夜,第二夜之后是第二天,依次类推。

3.4 夜晚是杀手杀人和平民行使特权的时段。
天神贴出《游戏者名单》或公布当天被投票处决者之时,意味着天黑了,游戏进入夜晚时段。每个夜晚的长度是真实时间的24小时。
所有游戏者在夜晚使用权力,都要到这一夜结束时才能产生效果。所以即便杀手已经寄出了杀害某人的短消息,但只要天神还没宣布天亮,被杀的人就还活着,仍然可以行使自己当夜的权力。

3.5 白天是平民分析和投票的时段。
天神公布当夜遇害者之时,意味着天亮了,游戏进入白天时段。每个白天的长度是真实时间的36小时。
天神将在白天的第13个小时贴出当天投票帖。投票持续到白天结束。
如果需要进行生死投票和招魂,白天时段将在36个小时的基础上再延长24小时。

3.6 夜晚或白天的提前结束或推迟结束
如果一个时段内所有游戏者的活动都已经完成,天神可以提前结束这个时段。
如果某个时段内需要换人,则这个时段自动延长12个小时,作为交替期,让替补适应游戏。

3.7 生死状态
游戏中,任何游戏者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死亡,都必须等到天神公开宣布他死亡的那一刻才算已死。只要天神没有公布某人已死,不管游戏进行到了什么局面,这个人都算还活着。




游戏者的分析贴

4.1 分析
每个白天时段,活着的游戏者应当单独开一个主题发表一篇自己的分析贴,对其他游戏者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的观点。
分析贴的多寡,将作为将来从报名者中选择游戏玩家的重要依据。
游戏者的分析必须用游戏专用马甲发表。禁止游戏者用真身发表分析。天神如果发现真身参与分析,将公布真身所对应的游戏者专用马甲以示惩罚。

4.2 遗言
当夜被杀的游戏者,白天可以单独开一个帖子留下遗言,指控杀自己的凶手。
遗言可长可短,可以是一段剧情,也可以是系统的分析。遇害者还可以随时更改自己在遗言中指控的对象。
被束魂所杀的游戏者或被蝴蝶夫人牵连而死的游戏者也有留遗言的权利。
被处决者没有留遗言发表系统的分析贴的权力。
除了留遗言之外,死者的发言就是诈尸。

4.3 诈尸
因为诈尸者的游戏身份已经公布,发言的可信度远较其他游戏者为高。为维护游戏平衡性,禁止诈尸者以真身或马甲单开主题发表系统的分析贴,只能以短小的跟贴的形式参与发表个人意见。
诈尸者违背这条规定发表的分析贴,由天神移入天神专用版块暂时保管,游戏结束后再移回游戏区。
被招魂者不受诈尸规定的制约。




游戏者的投票

5.1 投票
所有活着的游戏者白天需投票处决一名游戏者。天神会公布被投票处决的人是不是杀手,(注意:不是杀手的,无论是否是职业者,一律公布为平民)。
投票一旦投出,就禁止修改。

5.2 生死投票
当投票出现最高票得票者不止一人的情况,所有最高票得票者要接受生死投票。
诅咒和庇佑的效果不能带入生死投票。
生死投票一旦投出,也禁止修改。

5.3 委托投票
如果游戏者不能在规定的投票或生死投票时段内上线,必须通过短消息把自己要投的人的名字寄给“神的使者”。天神会在其他游戏者都投票后代游戏者投出这一票。
委托投票必须寄给天神一个确定的游戏者的名字,不能在委托投票中设定投票给某人的条件,也不能委托天神根据当时情况来变更要投的对象。不确定具体人名或附有条件的委托投票无效。
如果游戏者能够在投票结束前自己投票,则委托给天神的一票自动失效。
除了委托天神投票之外,游戏者不应当委托其他人代为投票。
委托投票只要在投票结束前寄出,无论天神何时看到,都视为有效。
投票和生死投票都不能弃权,没有投票也没有委托投票的,视为自动退出游戏。但被招魂来投票的游戏者可以弃权。
委托投票在天神未公布之前,还可以修改;一旦天神已经公布委托投票,则不能再修改。

5.4 遗言计票
生死投票中最高票的得票者仍然不止一人时,把当夜全体死者的遗言中指控的对象多计一票。遗言指控的对象不止一人时,所有被指控的人都多计一票。
死者无论死于杀手、束魂、还是蝴蝶夫人之手,都有遗言计票的权力。

5.5 招魂
通过遗言计票仍不能产生唯一的最高票得票者,由天神召唤当夜全体死者在规定时间内来生死投票中投一票决定被处决的人。如果当夜死者没有在规则时间内投票,或当夜死者投票后仍然无法产生唯一的最高票得票者,天神可再召唤前一夜死者来投票,依次类推。
死者无论死于杀手、束魂、还是蝴蝶夫人之手,都有被招魂的权力。
这个招魂和招魂者使用特权的招魂不是一回事。两者互不影响。但是一个死者一天之内不能既被招魂者招魂又被天神招魂。

如果生死投票、遗言计票、招魂都不能产生唯一的最高票得票者,则当天不处决任何人,游戏直接进入下一夜。




犯规出局和请假

6.1 游戏者有下列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被判出局:
  6.1.1 一人用两个以上的ID号报名参加游戏。
  6.1.2 利用自己与天神或其他游戏者的QQ、MSN、论坛短消息交流记录或屏幕截图来证实自己的身份。
  6.1.3 托其他人代自己用游戏专用马甲参加游戏、代笔撰写剧情、宣言或分析贴。
  6.1.4 天神贴出《游戏者名单》后24小时内没有跟贴签到。
  6.1.5 没有参加当天的投票或委托投票。
  6.1.6 连续48小时内发表的分析贴少于5贴。
  6.1.7 天神发现游戏者对规则非常陌生,经提醒仍不能遵照规则进行游戏。

6.2 游戏者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游戏,应及时向天神请假。天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游戏时段或更换替补。

6.3 如果出局或请假的游戏者的身份尚未泄露,天神可以通知替补接替出局或请假的游戏者。
更换替补时,游戏进入交替期。交替期为12小时。
天神宣布进入交替期后,用论坛短消息询问所有替补能否立刻进入游戏。最先回复的替补,将接替被换下的游戏者加入游戏。
如果在所有替补回复天神之前,要被换下的游戏者又能继续参与游戏了,则天神可以取消本次换人。
如果交替期满所有替补和要被换下的游戏者都没有参与游戏,则这个游戏名额被浪费,游戏继续往下一个时段进行。

如果一次要换几个人,则从距今潜水时间最长的游戏者开始换人。第一位上线的替补接替潜水时间最长的游戏者,第二位替补接替潜水时间次长的,依次类推。




胜利条件

7.1 平民的胜利条件
杀手全灭(无论是因为自杀、互杀、被平民所杀),判平民方获胜,所有处决过杀手的平民,无论生死,分享奖金。(就是说当天被投票处决的人是杀手,而这个平民当天也投了这个杀手的票,即使在接下来的游戏中这个平民被杀,最后仍有分享胜利奖金的资格。束魂和蝴蝶夫人还可以用自己的特权处决杀手。)


7.2 杀手的胜利条件
  7.2.1 杀手的人数多于平民,判杀手方获胜。所有杀手,无论生死,分享奖金。或者
  7.2.2 平民的人数和杀手人数相等,且诅咒者、庇佑者、招魂者都已死亡,判杀手方获胜。所有杀手,无论生死,分享奖金。或者
  7.2.3 所有庶民都已经被消灭,无论被杀、被空束、被株连、被投票处决、还是已经转职,判杀手方获胜。所有杀手,无论生死,分享奖金。




其他

8.1 剧情
为了增加游戏的趣味,天神会给每局游戏设计一个故事背景。并根据这个背景编一段故事。但这个故事和谁是杀手没有任何关联。游戏者在游戏中可以和天神一起编这个故事,但是不要指望通过天神编的故事看出谁是杀手。
如果有游戏者把天神编的故事和游戏中各人的身份混为一谈并因此受到误导,天神对此不负责任。


8.2 马甲
天神会根据游戏的剧情,事先为每位游戏者注册一个游戏专用马甲,游戏开始以前,天神会用短消息把游戏专用马甲的ID和密码发给游戏者。
游戏者必须使用天神注册的游戏专用马甲参加游戏,发表分析、行使特权、进行投票。
每件游戏者马甲的真实主人是谁在游戏结束以前保密。游戏者自行泄密的,天神不予证实。
禁止游戏者用真身发表分析。天神如果发现真身分析,将公布真身所对应的游戏者专用马甲。


8.3 单项奖
游戏设立MVP1-2人,平民方和杀手方各一人,游戏结束后由天神根据各人的表现提名竞选。如果天神觉得一方没有人表现够格,该奖可以空缺。
游戏设Fair Play奖1人,授予最能体现公平竞争、积极游戏、团队精神的游戏者,由天神根据各人的表现提名竞选。如果天神觉得没有人够格,该奖可以空缺。
游戏设最佳剧情奖1人,授予撰写剧情文笔最好的游戏者。除非无人参与剧情写作,该奖永不空缺。
天神提名之后,其他游戏者也可以提出自己支持的单项奖候选人。


8.4 规则
游戏情况瞬息万变,规则不可能事先预见和包罗所有情况。如果游戏中出现变数,天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正的立场和对游戏者负责的精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创造性运用规则,解决问题。
游戏者一旦遇到规则事先未能预见的新情况,应该主动向天神反映,要求天神解决问题。
对规则进行重大变更,可能会影响游戏进程与游戏平衡性的,天神应该公开或秘密(视情况而定)征求各方游戏者的意见,以达成一致。
如果各方游戏者无法就变更规则达成一致,不变更规则游戏又无法继续进行的话,天神可以被迫宣布游戏提前中止,不分胜负。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20

剧情版——适合完全没有概念的新手阅读

以下情节纯粹为教学需要而虚构,如有雷同,请马上报警!




  月黑,风高,杀人夜。

  浩瀚的丛林里,树海之间有一小片平地,一小团篝火熊熊燃烧着。十五个旅行者:小神、磊磊、铃音、老虎、碟子、狗狗、烟灰、Raul、鸟儿、刺猬、小妖、火龙猫、青莲、瓶子、阿蓝(感谢各位友情出演)围着篝火坐成一圈,聊天消磨这漫漫长夜。

  寡言少语的烟灰突然沉静的开口:“我们中间有一个杀手。”

  大家一下子沉默下来,不安的目光纷纷投向烟灰。

  “他潜伏了很久,”烟灰说,“一个个夜晚又一个个白天过去了,他一直深藏不露。但是我们的旅程就要到达终点,如果他再不行动,就没有时间了。我想,这个杀手现身就在今夜。”

  忐忑之中,疲倦的旅行者们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清晨的阳光将他们唤醒。但 Raul 永远安详的睡着,脸上没有一分血色,心口上留下一道刀痕,已经停止了呼吸。他的手无力的垂着,指尖在泥土中草草画出了一个“BIRD”,显然是用最后一丝生命留下的遗言。

  在他的身旁,留着一张小纸条:“为红黑军团报仇”!




  中午明媚的阳光给大家一分安全感。剩下十四位旅行者草草安葬了死者,在阳光下召开会议。

  “我们必须找出那个杀手,把他处决,”烟灰说,“不然,今晚还会有人死。”

  “我认为是鸟儿,”磊磊说,“小劳的遗言说明他看到了凶手。”

  “如果是我,我会让他留下遗言吗?”鸟儿马上反驳。

  “夜色里,你完全可能没注意到他在地上写下的字,所以让他留下了指证。”刺猬分析。

  “我认为是磊磊。”瓶子开口。“‘为红黑军团报仇!’那张纸条应当是杀手留下的。而磊磊,正是红黑军团的坚定支持者。”

  “那是最简单的嫁祸于人的伎俩。”火龙猫反驳道。“没有杀手会蠢到用这么简单的方式来暴露自己。”

  “和 Raul 接触最多的人,最有杀他的动机。”铃音分析,同时目光飘忽的从小妖和小神脸上掠过,

  “反正不会是刺猬,”阿蓝坚定的说,“我最了解他,他是善良的人。”

  “从作案的手法上来看,是个有经验的杀手。”碟子说着,目光死死的盯住瓶子。

  “铃音的分析比较有道理哦。”狗狗略有所思。

  “我相信直觉。”小妖说,“直觉告诉我是——刺猬!”

  “同意碟子的意见。”老虎说。

  “我支持磊磊,”小神说,“他的理由很充分。”

  青莲则支持碟子。



  每个人都分析了一遍之后,烟灰统计了一下,受到指控的人有 鸟儿、磊磊、瓶子、小神、小妖、刺猬。这些嫌犯必须站出来反驳对他们的指控,洗清自己的罪名。

  “我不否认,我做过很多次杀手。”瓶子慢悠悠的说,“但是我早就洗手不干了。”

  鸟儿气愤得涨红了脸:“杀手既然要留下纸条指向磊磊,难道他就不会化妆成我的模样?”

  磊磊对指控不屑一顾:“这么低劣的栽赃手段,难道你们看不出来吗?”

  ……[又一轮激烈辩论从略]




  所有人发言结束之后,烟灰主持了投票。每一个人都必须投下自己的一票,指控一个杀手,即便乱指一气,也不许弃权。

  投票的结果是这样的:

  鸟儿 4票 (磊磊、刺猬、阿蓝、火龙猫)[Raul 的遗言太有导向性了]
  瓶子 4票 (老虎、碟子、青莲、小神)
  磊磊 3票 (瓶子、鸟儿、狗狗)[狗狗在投票时临时改变了主意]
  小神 1票 (铃音)
  刺猬 1票 (小妖)

  因为鸟儿和瓶子出现了同票的情况,他们两人不得不再接受一次投票。这次,所有人只能在他们两人之间选择一人来投票。所以,瓶子和鸟儿还要再发言争取一些人信任自己……

  又是一场激辩过后,决定性的投票开始了:

  鸟儿 6票 (磊磊、阿蓝、火龙猫、瓶子、狗狗、小妖)
  瓶子 7票 (老虎、刺猬、碟子、青莲、小神、鸟儿、铃音)[刺猬本次投票时被鸟儿说动改变了主意]



  正义的阳光闪耀着,瓶子当即被临时法庭处决了。旅行者们松了一口气。这个夜晚,他们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清早,他们发现狗狗冰冷的身体。这次狗狗留下的遗言是:“60”。

  阳光下的会议不得不再次开始……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21

对剧情版的解说



  耐心看完上述短剧的人大概会有一个直观的印象。

  在游戏中,一开始就确定了一个法官(也叫做天神):烟灰。他不参与游戏进程,只是主持人。他不会被杀,也不会是杀手,他不能发表任何意见,也不能参与投票。

  游戏中有一个隐藏的杀手:(Who?)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他是由法官随机的在游戏者中指定一人,并通过论坛短消息悄悄通知其本人。杀手接到法官的身份通知之后,就可以开始考虑杀谁了。

  当法官宣布游戏开始,杀手要通过论坛短消息告诉法官今夜谁被杀了(Raul)。同时提交一篇杀人宣言(相当于 Raul 身边留下的那张纸条)。在现实生活中玩这个游戏时,是不需要杀手作发言的。但在网上,由于无法观察每个人的表情、动作、口气,杀手必须写出杀人的宣言,这是供其他人通过其语气、文风判断杀手的重要依据。当然,杀手同时也可以借机故意栽赃他人,混淆视听。

  法官公布被杀者的名字,同时代杀手贴出杀人宣言。这时,被杀者(Raul)必须留下临终遗言,分析和猜测谁杀了自己(Raul 指控的是鸟儿)。然后被杀者就不能再参与游戏进程了。当然也不能参与投票。(死都死了,还能不停的和别人争来辩去吗?)

  接下来,每一个游戏者,我们称之为“平民”,开始进行分析,绞尽脑汁、查找一切蛛丝马迹,可以试探、可以反驳、可以争论,如果你的话很多,可能会露出破绽、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如果你的话很少,嘿嘿,那就更可疑了……明白了吗?

  当每个平民都发表了分析、意见、指控、辩护之后,法官开始主持投票。每人投选一名杀手,得票最多者将被处决。如果最多票数是两人同票,两人还要再接受一轮生死投票。(可怜的瓶子被冤杀了~)

  如果平民们杀对了人,游戏就此结束,猜中杀手的平民们分享奖金(论坛威望和财富)。如果杀错了人,嘿嘿,杀手将向法官再寄出一条短消息,说出第二个被害者的名字(狗狗)和杀人宣言。然后,第二轮开始……

  一轮复一轮,游戏者逐个出局。(每轮淘汰两人:被害者和被投票处决者)。如果最后只剩下一个平民和一个杀手,则杀手获胜,获得全部奖金。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21

结语



  以上就是当前风靡一时的杀人游戏的规则说明。在不同地方,这个游戏的规则还衍生出许多不同版本,杀手的人数可以增加到两人三人四人五人,彼此还可以相互掩护,共同密谋,集体陷害某个平民;另外,还有更多特殊的身份被加入游戏之中——警察、特工、医生、卧底、影子杀手……他们各有各的权力:警察可以从法官那里得到一次暗示谁是杀手,医生可以把被害者救活,卧底可以在警察和杀手间变换身份,特工可以免死一回,影子杀手可以无视特工的免死特权而直接杀死他……

  由于我们论坛是第一次开始玩这个游戏,我选择了最简规则,让许多新手便于慢慢上手。将来再视情况慢慢升级规则。一旦投入其中,你会发现这个游戏的乐趣~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21

论坛游戏流程



  以下是一个比较直观的流程图:

  1、报名
    法官发出报名贴,接受游戏者报名。

  2、抽签
    法官在报名游戏者中抽签,确定杀手、平民,并通过短消息通知各人的身份。

  3、杀人
    法官宣布游戏开始。这一般是句固定的话:“天黑啦~杀手出来杀人啦~”杀手在法官规定的时间内(24小时),通过短消息向法官提交被害者名单和杀人宣言。

  4、遗言
    法官公布被害者名字和杀人宣言,被害者在规定时间内贴出遗言(24小时)。

  5、大辩论开始
    平民们各自发表自己的见解,可以有理有据、可以胡搅蛮缠,这个阶段大家斗智斗勇,是游戏的高潮。(考虑个人的上网时间,辩论持续2天到4天不等)

  6、法官发布投票贴
    每个平民进来投票,指控一个杀手,不许弃权,一旦作出投票,也不得修改。

  7、法官计票,宣布处决某人
    被杀者也可以喊喊冤啦~虽然这时候还喊冤已经没用了……

  8、法官宣布第二轮杀人开始……
    切,那就是说,你们杀错好人了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22

[ZT]关于杀人游戏的起源




  杀人游戏应该说是一种角色扮演类的大脑游戏,大家分明在游戏里扮演法官、杀手、警察和平民的角色,根据参予人数的多少,有若干种玩法。

  当扮演法官的人宣布:天黑,请闭眼。那么预示着,大家进入角色,游戏开始了。在游戏过程中,大家运用自已的判断力、分析力、观察力,与己方的同盟者协作,在游戏规则的控制下,成功的扮演隐藏的杀手,或者是成为敏锐的找出杀手的警察,或者是一名成功协助警方破案的平民。

  这个游戏与普通的IQ问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给了游戏者更大的演绎空间,在环环相扣的游戏进行过程中,让参予者们享受到思考带来的乐趣。当然,这里面也不妨有一些灵感与运气的成份在内。

  这个游戏的起源,有两个不同的版本。其中一个比较小资的版本是说,这是IT界的人士从硅谷带回来的。这个版本最早是在《北京日报》上出现,后来通过小资杂志《新周刊》流传广泛。

  其实在这个版本流传之前,我早就在一群背包族这里听到过另一个版本。这个版本比较浪漫,说这个游戏是从喜马拉雅山麓下的登山营地里开始流传的,登山运动员们为了打发漫漫长夜,在篝火边设计了这个奇妙的游戏。相比与前一个版本,我更喜欢这个说法。因为这个几乎要展现人性中最真实一面的游戏,应该是在最残酷美丽的大自然中被想像出来的。喜马拉雅山麓显然更符合这个条件。

  而且最早的游戏中只有三个角色:好人、杀手和裁判。杀手昼伏夜出,好人彼此猜疑,而裁判仅仅在这一局游戏里旁观事态的发展并且履行他的职责:告诉大家结果是对是错。至于发展到法官、警察、良民和凶手,如此等级森严而阶级分明,那已经是相当后面的事情了。

  玩过这个游戏的人,往往会对游戏回味无穷,津津乐道。对于自己在某个环节中的精彩表现,会有想与人分享的感觉。我们开设专版,给所有爱好玩杀人游戏的朋友一个分享的平台。让大家一起来说说你的游戏心得,组织同城线下杀人活动,或者是组织精彩绝伦的版杀。
  
  没玩过游戏的人,也可以通过这个板块了解这个风靡世界的游戏,说不定,下一个成为游戏热爱者的,就是你呢?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4 23:22

[ZT] 杀人总诀





一、杀无定法 六、逢危须弃
二、言必及的 七、慎勿轻速
三、求势宜缓 八、动须相应
四、攻彼顾我 九、彼强自保
五、除弱扶强 十、势孤取和


一、杀无定法

夫兵似水,水无常型,杀无定法。杀人中,起手便是杀,所谓杀无定法,既是不因任何因素而使第一天的杀人有规律可寻。不杀美眉为此诀之忌;不杀熟人为此诀之忌;因私泄愤为此诀之忌;然盗亦有道,不连杀、不杀新当勉力为之,但不强求。


二、言必及的

杀人,归根到底是一个语言的游戏。所谓言必及的,就是每一句话都要有目的,要么寻找杀手,要么为自己开脱,要么为别人开脱。任何用词都不外乎达到这三个目的,信则成,疑则半,否则休。废话连篇、语不足信为此诀之忌。


三、求势宜缓

影响投票的是局面引导权。所谓求势宜缓,既是掌握局面引导权不需太急。人皆有疑心,当先出头者,于民心中必有隙。非焦点中人物突发异言,最易打动人心。此为配合之奥妙。强自出头、一意孤行为此诀之忌。


四、攻彼顾我

没有战斗就没有胜利,攻防之间才能明确局面。所谓攻彼顾我,就是在你试图攻击别人的时候,也要注意自保。毕竟一般情况下,如果咬一个人是杀手,对方会本能的反击。先立不败之地,静待可胜之机就是这个意思,好的攻击甚至可以让对方相信你是好人。专牛角尖、死撑到底为此诀之忌,任何时候跟着形势转变话题,都仍然有机会。


五、除强扶弱

攻防双方,必有一强一弱,形势所为。所谓除强扶弱,就是当自己无法判断何方为正时,果断加入形势较弱的一方。此诀前提是自己无法判断双方究竟谁代表正,而一般当双方交战时,总有漏洞可寻,切不可拘泥形势,战斗越激烈,分辨应该越容易。 用此诀应牢记过犹不及,切勿引火上身。


六、逢危需弃

没有人是一帆风顺的。逢危需弃,就是当形势危机至不可挽回时,果断放弃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此诀常用于杀手被验,而形势仍不足以抗衡之时;警察方在非常时刻也可为之;当平民在局面危机,而自己辨识不清时,也应自弃。此诀忌临危妄言,为求存而暴露他人。


七、慎勿轻速

心态轻松,言语多无忌。所谓慎勿轻速,就是说在杀局中要时刻保持一种凝重的压力,不可轻忽,不可言语行文过于放松。此种行为多出现于无为平民和意图伪装平民之特殊身份,可是这样做特殊身份只是隐藏,不能引导局面,而平民又过于暴露,实弊大于利。


八、动须相应

辩护、指正行文有篇幅。不可太急,不可太缓,不可沉默无言,不可滔滔不绝,此谓动须相应。一局中,真正的漏洞一个就够了。其他的理由都仅能参考而已,多说无益,言太多则导致旁人注意力过于集中于自己,仅是信、不信自己之别,导致整体判断不全面;言太少则易被无端怀疑。


九、彼强自保

当敌对方优势过强时,优先考虑存活。此诀一般为失去先手时的被迫手段。用此诀,实无奈之举,如敌人轻忽而出错,平民睿智而多谋,当可扭转乾坤。切忌所谓宁可被杀死,不可被投死之思考,于绝地乱跳殊不可取,然亦不可一味萎缩而放弃局面引导,当顺形势而为之。


十、势孤取和

此为非常手段,如遇形势恶劣,自身前后矛盾时,当可为之。寻阵营中之空隙,不求言语逻辑完美,只求可以另所说服之人产生犹疑。此诀常用于杀手自身判断失误,被迫改口,此时欲诬陷之人洞悉实情,但警察和验证平民尚有犹疑,择而惑之。

DeadEnd 发表于 2006-4-4 23:46

太长 看到就怕了...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5 00:08

这是点规则 我在别的论坛看到这个游戏很火啊

寻欢 发表于 2006-4-5 11:14

可以在游戏区开个帖:[40]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5 12:44

就是我还不懂 怎么在论坛玩 不知道这里有谁玩过

Takuta 发表于 2006-4-6 14:28

wo peng you kai le yi ge sha ren bar

寻欢 发表于 2006-4-6 14:35

生意好挖

Takuta 发表于 2006-4-6 23:36

不知道..
据说在静安寺这里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7 00:10

还真有人开这种啊。。。估计性质和18块畅喝一样。。就是稍微搞点气氛出来

寻欢 发表于 2006-4-7 09:06

肯定是 暗暗的

大阪 发表于 2006-4-7 18:35

[quote]原帖由 [i]DeadEnd[/i] 于 2006-4-4 23:46 发表
太长 看到就怕了... [/quote]

lucky_lee 发表于 2006-4-7 23:53

LS那个NDS我喜欢

大阪 发表于 2006-4-8 09:34

:[46]哈哈

寻欢 发表于 2006-4-8 09:45

啦啦啦啦~

起的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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