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比车险
摘于:车盟网我的小威是2007年5月21日提的车.5月25日在一个单位门前倒车时,刮了一个长安面包,它的损失比较小.我右前保险杠一个塑料挂件折了,导致半个前保险杠开了一个大缝子.还刮掉了少许漆.我是买车时在4S店参的保,平安公司的.当时因为第一次出这个事,不懂.保险公司的人来了说,你给他修车需要100,他给你修车需要400,这就需要他给你300块钱.我说,这是我的全责,怎么他还给我钱?最后我给了人家100块钱,我开车走人,用保险修我自己的车.5月30日,我在三条车道的最中间的车道正常行驶,大概40km/h,一辆丰田从右侧强行左并线,我根本没看到他是怎么上来的,他贴了我一下后,迅速的打轮回去了.然后我们停车检查,他左后侧叶子板掉了一点漆,掉漆形状是前细后粗,我右轮眉瘪了一块,倒镜壳被他刮掉一块漆(就是叶子板对应的位置).我认为我自己正常行驶,他说,我看见他上来应该踩脚刹车,让他一下.我当时想找122,后来由于怕警察来了更麻烦.最后妥协都用自己的保险修车,走人.对方保险公司给他定损是500,我是350.我的保险公司给我定420,给他定的400. 1:这两次出险处理方式是否正确? 2:这样的赔付记录对明年投保交强险的影响有多大? 3:第二次的刮车事件中,我是否有责任? 4.保险公司定损如果超出了我的实际修车费用,是否就是人们常说的"骗保"了
答:1、这两次出险中第一次处理有些不妥,对方无责,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他是要在400元无责赔偿限额内赔偿您车的损失。
第二次事故,根据您的描述,应该是对方全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要在交强险2000元的有责赔偿限额内赔偿您车的损失,您要在您的交强险400元无责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车的损失。如果要是按照您的保险公司定损金额,都可以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解决。
2、无责赔偿后,不影响交强险记录。根据您这两次事故情况,第一次会影响交强险记录的,第二次,如果您是按照无责处理的,不会影响交强险记录。
3、在第二次事故中,如果您的车辆完全是在正常行驶线内,应该是对方的全责。
4、如果您实际修车的费用低于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而您向保险公司提供了按照定损金额虚开的发票,从而获得了超额的赔款。这就有了欺骗保险公司的嫌疑了。 以上內容僅供大傢參攷~~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支持~~~~~UPUP頂下~~~~~ :[29] 上述講的還是非常實用的~~~大家看暸以后不妨回帖喔~~~~:[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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